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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
2019/09/03 心理健康辅导中心  审核人:

 

各二级学院:

新学期返校是学生危机事件高发时段,为了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、及时防范、有效干预,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,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,维护校园稳定,现对在校学生全面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排查时间

2019年9月3日——2019年9月15日

二、排查方式

(一)、自查。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,具体排查方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。

(二)、报送。自查结束后,于9月16日下午17点之前将《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大学生心理健康排查表》详见附件1)纸质版(请注意保密学生个人信息)和电子版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。

三、重点排查对象

(一)、新生普查危机预警中的一级预警、重度抑郁、轻生念头等重点关注学生;

(二)、假期中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,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、遭受自然或社会事件刺激的学生;

(三)、学习压力过大、学习困难的学生;

(四)、因各种原因受处分、留级、休学后复学、经常旷课、缺寝或经常联系不上的学生;

(五)、个人感情受挫、人际关系失调的学生;

(六)、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;

(七)、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;

(八)、具有反社会倾向的学生;

(九)、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;

(十)、家境贫困、经济负担重、自卑感强烈的学生;

(十一)、身体出现严重疾病,个人很痛苦,治疗周期长的学生;

(十二)、性格过于内向、孤僻、社会交往很少,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;、

(十三)、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、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;

(十四)、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,如抑郁症、恐怖症、强迫症、癔症、焦虑症、精神分裂症、情感性精神病等;

(十五)、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。

(十六)、其他有明显情绪困扰、行为异常的学生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。

(二)、排查工作严格遵守“以人为本”的原则,避免造成紧张气氛;尊重学生,保护学生隐私。

(三)、确保排查没有漏洞,干预及时,记录详细。

(四)、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,要及时与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取得联系,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。

(五)、如有疑惑可咨询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。

学生工作处

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

2019年9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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